近日,《浙江日报》第四版“要闻”版对本院“网格+检察”工作模式刊发报道。

    “村民们可以喝上放心水了。”日前,本院检察官甄洪磊来到东和乡大湾山塘回访,水面已经变得清澈透亮。他告诉记者,该山塘是东和乡姚邵畈村350多户人家的饮用水水源,曾经遭受过污染;此次作出整改,得益于诸暨市今年开展的“网格+检察” 的工作模式。

    今年年初,姚邵畈村网格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,村里大湾水库的水面上,有大量浅黄色不明漂浮物;联想到之前农户反映家中水龙头出水浑浊,网格员马上向诸暨市检察院反映这一情况。

    收到线索后,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。确认情况属实后,本院联系市环保部门和市疾控中心多次对水源水和末梢水取样化验。经检测,山塘中的大肠菌落总数已经超标,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。

    本院随即依法向诸暨市水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,要求其做出整改,并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规模化供水。

    收到检察建议后,市水利局积极行动,并督促东和乡及姚邵畈村安排专人对大湾山塘水库进行日常巡查、设备维护、水质监测等,同时增加了过滤、消毒设施,确保用水安全。为预防类似现象的发生,诸暨市水利局还与市水务集团、环保局、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,启动全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,旨在通过调查摸排、集中整改、水源保护范围划定等方式,建立起有效保护饮用水源的长效机制。

    为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,今年以来,本院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能,开展“网格+检察”的基层检察工作新模式。本院会不定期对网格员进行培训,调动他们参与检情收集、检调对接及诉源治理等检察工作。

    目前,依托该模式,本院已收集监督线索7条,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,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余次。

责任编辑:黄玲芝